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中级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4.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6.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计算工作时间截至2021年5月19日。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7.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019、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员工。“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已聘为青州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控制总量内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5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WJJ/)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9日11:00—5月22日16:00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2: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25日9:00—5月29日9:3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21年5月19日11:00—5月23日12:00到青州市卫生健康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583号)人事科教科30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含报考紧缺岗位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报考紧缺岗位的,准考证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信网认证、学位网认证各一份。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3)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明细(所报岗位有要求者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体检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4)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各100分。报考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凭准考证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①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②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3)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
2.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综合类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可持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紧缺专业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者,可采取加试确定名次。紧缺专业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青州市中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公立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其他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前14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拟聘人员等有关事宜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WJJ/)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简章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6-3221673(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0536-3279845(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0536-3234016(青州市人民医院)
0536-7101129 (青州市中医院)
0536-3223309(青州市妇幼保健院)
报考其他单位请咨询青州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